产品别名 |
玻璃钢电缆管 |
面向地区 |
全国 |
使用范围广:玻璃钢电缆保护管适用于电力、通讯电缆在埋地铺设时做保护管用,同时也适用于电缆过行车道直埋或交通要道口铺设时、电缆过桥、过河等特殊环境时做保护管用;用于电网建设和改造、城市市政改造、民航机场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小区工程;交通路桥工程建设等工程建设领域。与其各附件配套使用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程要求组成多层多列的电缆管系统。
电缆保护管具备以下特点:电缆保护管载流量高、热阻系数低。电缆保护管使用时,与电缆间的摩擦系数低,电缆穿过时更方便。电缆保护管加长了井距,减低了工井数量,降低了工程成本。电缆保护管按适用范围不同分为A类、B类、C类三类:A类适用城乡电力电缆建设、交通路桥、工业园区电缆工程地下电缆保护管。B类适用人行道和绿化带等非机动车道直埋敷设,也适用于有重载车辆通过的机动车道混凝土包封敷设。C类适用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重载车辆通过路段的直埋敷设。
无论是钢保护管还是塑料保护管,其加工制作均应符合下列规定:电缆保护管管口处宜做成喇叭形,可以在直埋管沉降时,减少管口处对电缆的剪切力。电缆保护管弯曲会造成穿电缆困难,应尽量减少,较大截面的电缆不允许有弯头。垂直敷设的电缆保护管,管子的弯曲角度应大于90°,避免因积水而冻坏管内电缆。每根电缆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当实际施工中不能满足弯曲要求时,可采用内径较大的管子或在适当部位设置接线盒,以利电缆的穿设。电缆保护管在弯制后,管的弯曲处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管弯曲处的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外径的10%。不然会造成电缆穿设困难。保护管的弯曲半径一般为管子外径的10倍,且不应小于所穿电缆的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保护管管口处无毛刺和尖锐棱角,这样在穿电缆时不至划伤电缆。